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解除口头合同的必要条件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口头合同生效要具备的条件能够生效是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5.意思表示真实。
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有明确证据证明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