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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记者从安岳县委政法委获悉,安岳县兴隆镇党委政府联合兴隆镇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同胞”兄弟占地纠纷案,圆满化解兄弟积怨,让兄弟冰释前嫌,再续亲情。
村民唐某甲与唐某乙系同胞兄弟,唐某甲于2021年修建房屋时,修了一条泥结石路面用于运输建房材料,占用了唐某乙部分责任田。今年3月唐某甲在未经哥哥唐某乙的同意下,强行硬化该路面,双方因此矛盾激发。
事后,唐某乙要求唐某甲将修建便道所占用的责任地进行复耕处理,修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进行佐调,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将该案件上报兴隆镇。
兴隆镇认真落实“三二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联合兴隆镇人民法庭,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力量进行现场调解,但双方积怨已深,对立情绪强烈,化解不当极易加重双方矛盾。为妥善调处矛盾,修复兄弟关系,在调解过程中,调解组从家庭、传统文化、道德伦理等方面对兄弟俩开展思想动员,并运用法律法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对过错方进行教育指引,指出错误观点、纠正错误行为,同时引导受损方心平气和看待问题,给予亲人改错机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逐渐从“任性”回归“理性”,最终达成调解共识。唐某甲同意修建一条宽4米的公路用于唐某乙以及其他老百姓通行,也同意用其老屋基佐调其修建房屋时所占唐某乙土地。双方握手言和,并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均表示一定履行调解意见。
据悉,近年来,农村因占地引发的邻里、兄弟纠纷时常发生,安岳县兴隆镇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努力践行“枫桥经验”,正确处理群众内部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有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平安安岳建设贡献兴隆力量。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