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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安网8月02日讯(通讯员 王莉 屈玉秋 田莉)近期,卢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业主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而被物业公司起诉的矛盾纠纷。经过卢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委员邹遂友、屈玉秋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当事人张某某系卢峰镇绿和家园小区业主,当事人系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某某因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与物业交涉后未及时得到处理而对物业公司产生意见。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拒绝交付物业费,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溆浦县人民法院起诉,案件由法院推送给卢峰镇诉源治理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也自愿接受调解。
了解具体情况后,专职调解员结合案件事实,详细向当事人双方讲解了《民法典》业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分别指出双方的不足。经调解,当事人张某某自愿向当事人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交付拖欠的物业费陆佰捌拾伍元整(¥685),当事人浙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放弃收取当事人张某某的违约金,最终矛盾纠纷在调解庭内圆满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争议标的小,但事关千家万户。该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溆浦县司法局卢峰司法所将诉源治理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相结合的一个实例。卢峰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的理念,助理推动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