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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近日,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积极组织警力,对城区“飙车”、“炸街”等群众反响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7月6日18时40分许,乌兰浩特市十三中附近有摩托车炸街,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动中队交警立即前往巡逻,当到达十三中门前时,执勤交警听到远处传来轰鸣的声音,一辆摩托车在道路上竞速飙车“炸街”,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交警立即采取行动将其控制并带回交管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摩托车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系无证驾驶。目前,该驾驶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下一步,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将继续在全盟范围内加大对摩托车飙车、炸街的查处力度,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任雪梅 于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