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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股权高度集中,控股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股权高度分散,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3.股权相对集中,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股权结构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或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数量为2人以上时,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法律快车提醒您,持股比例除中外合资企业由法律特别规定外,采取股东自由约定。股权结构一般分为普通企业型和家族企业型,家族企业的绝大多数股权结构为大股东持股比例远远超过其他股东。而普通企业股权结构存在比例均衡型、比例相等型以及比例悬殊型,这取决于股东对公司控制权和分红权的一种取舍,也是未来公司发展的关键。股权结构并不是恒久不变,股权转让、企业融资并购、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等都可以对原有股权结构进行重置。
一是控制。创始人特别关注的就是,股权结构设计会不会导致创始人或核心创业团队有失去公司控制权的可能? 当然如果只有控制权的问题,那么公司以100%的创始人控股或说创始团队控股就可以完美解决了,实际上这还会有各种因素的平衡。
二是集约。创业初期甚至整个创业过程中我们通过股权的分散或出让去融资,吸收人才以及取得其他资源,然后将全体股东的资源集合起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动力,这是创业企业所必需的。
三是平衡。股权的控制权和集约资源的功能在很多情况下会产生矛盾,所以股权结构设计的另外一个要素就是要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我们看到很多大的公司的发展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其实跟他的股权结构设计采取了合适的结构方式,可以合理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诉求有很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