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具体区别例举如下:
1.目的不同,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资料图】
2.所包含的内容不同,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
3.面对的人数不同。法律快车提醒,要约一般是面向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形式有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找法网提醒,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